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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福建省人民政府新办公大楼


   发布日期:2013-12-27    浏览次数:9365 次

福州福建省人民政府新办公大楼

 

 

根据《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鼓楼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榕委办〔2011〕71号)和《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鼓楼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鼓委〔2012〕10号),设立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(加挂“福州市鼓楼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”、“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”、“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”、“福州市鼓楼区人民防空办公室”和“福州市鼓楼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”牌子),正科级。